办理因私出境证件一般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
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要涂改。
(二)递交申请材料
1、证件专用照片3张,即二寸彩色正面免冠近期照片,白色背景,光面相纸。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如实回答受理民警的询问,进行现场人像采集。
(四)交费,收费标准、依据见电子显示屏。
(五)查看回执单是否有误并签名,确定是否选择特快专递领取证件。
(六)领证。
办理普通护照
(一)首次办理护照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证件专用照片3张;3、申请表。未满16周岁的公民,须有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出国的意见。
(二)护照换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护照:1、护照剩余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还须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三)护照损毁、遗失、被盗,可以申请补发,还须提交如下材料: 1、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2、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四)申请加急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经机关审查批准后,可申请加急办理。申请加急的条件: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法律依据
《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和利益,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