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属于刑事处罚。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算是刑事处罚。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于下列人员可令其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立即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的妇女;
5、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
6、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适用取保候审且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