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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安全保卫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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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1、校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网”。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有裸露的电线和其它用电设施;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的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学校日常用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现金和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正常教学时间,教职员工、学生出校要持出校证,无关人员禁入校园,门卫要进行检查、验证、登记。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门卫值班室必须设有报警电话和报警装置及监视器。

  5、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并要经常巡逻重点科室、库房,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机关。

  6、教职员工、学生的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位置停放。

  7、财务人员去银行取、存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技工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一.保卫人员(门卫)安全保卫和巡查制度

  1.每一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伤害事故。

  2.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务必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状况,未经登记或状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确保校产安全。

  5.晚自习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校产安全保卫制度

  总务处应对学校建筑物、旗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学校应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机房、食堂、实验室按有关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政教处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维修。

  2.总务处应经常检查学校防盗工作。

  3.财会人员应遵守财务制,禁止现金在办公室存放过夜。

  4.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保卫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不熟悉的来访人员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发现盗窃现象立即报告。下午放学后应仔细检查教学和生活用房门窗,关严关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5.较长时间的节日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度,寒暑假实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离岗、并经常查看校安全生产状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总务处要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广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电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食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正确方法操作烧煤灶具,确保安全生产。

  三.现金、票证、贵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出纳务必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状况,务必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设专人看守。

  2.现金和有价证券务必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装有防盗装置。

  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务必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万元以上巨额款的,应派有保护人员。

  4.个人的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5.学校各部门的贵重设备,在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6.存放贵重器材、设备的库房、实验室、广播室、电脑房、多媒体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并设专人管理。

  四.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内计算机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防止非法网站以及盗窃、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务必按照规程设置匹配电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务必有专人管理,职责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务必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4.校内教学、办公使用的计算机,不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设置。

  5.凡集中存放的计算机,应制定突发性工作预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点或出校门(含个人计算机),务必持有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证明。

  7.禁止教工下载非法刊物、黄色制品、反动言论。

  五.外来人员(来客)登记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临时出入校门的外来人员。

  2.凡到我校来访、会友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务必理解门卫或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3.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来访时间并与前往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

  4.如来访者携带机动车辆,值班人员要对车牌号进行登记,并标明时间,待该车辆离开后标明离校时间。

技工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常抓不懈。由、校长亲自挂帅,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坚持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对各项工作、各类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1、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保卫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分管,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如发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级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2、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活动组织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卫人员,杜绝发生事故。

  3、保卫人员对进出校内外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好进出校园的闲散人员,盘查可疑人员。经常巡视校园(特别是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放学),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内打架斗殴现象,必要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学校的安全。

  4、警卫值勤人员做好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巡视校内各处,做好学校财务保护工作,防盗、放火、防水,出现事故及时与领导联系,向派出所报案(火警119,盗警110,北港派出所3626329),严禁节假日期间学生到校。

  5、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学、上课、活动、放学、节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注意学生出勤,遇有学生缺勤要及时调查清楚,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方法得当。

  6、值周人员特别是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责,积极巡查学校各处,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消除隐患或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负责好当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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