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不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近两年来,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春节将至,为给大家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3、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大家的健康,请您自觉遵守相关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坚决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清洁的生活环境!
20xx年x月x日
春节不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每一步发展,都凝聚着广大市民的付出和汗水;每一点变化,都离不开大家参与和奉献!近年来,广大市民朋友热爱、奉献,尤其是我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以来,全体市民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同治污,XX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广大市民为建设幸福美好家园付出了辛勤劳动,展示了新时期XX市民的良好形象,为我们这座高原古城增添了一份靓丽的色彩。
临近春节,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全市城乡鞭炮声声震耳,烟花烟雾弥漫。随着烟花爆竹阵阵的爆炸声既带来强烈的噪音污染,也对我市的空气质量带来很大影响,同时也为引发火灾带来极大隐患。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PM2.5、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浓度,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在此,我们期盼着生活在每一位市民,在热爱自己的家园、保护自己的家园、建设自己的家园的过程中,积极争当大气污染治理的宣传者、志愿者和践行者,为建设美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做一名环境的爱护者。爱护XX大气环境,就是为我们自己营造美好的居住家园;多放一串鞭炮、烟花就是让自己在不良的空气中多受一份罪;我们要共同树立“少放烟花,就是爱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的文明过节理念;这是我们每一个自然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过年过节等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要自觉做到少放烟花、鞭炮,移风易俗,文明喜庆过节的好风尚,为子孙后代造福。
二、自觉做一个文明喜庆的的宣传者。倡议在自己少放烟花、鞭炮的同时,我们要积极投身社会宣传,向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们宣传燃放烟花、鞭炮对于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的极大危害性;引导他们文明、节俭过节,尽量少地燃放烟花、鞭炮,形成人人参与,与各种危害环境污染的行为作斗争;形成全社会人人讲环境,爱护环境活动。
市民朋友们,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XX是我家,环境靠大家,良好环境大家共同享有,也更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环保、生态、健康、安全的幸福年!
祝愿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春节不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决定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特通告如下:
一、城区东至潮汶路、南至泰肥一级公路、西至孙牛路、北至泰肥铁路线合围区域内,以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高速公路、立交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存储场所;
(五)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重要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场所)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区;
(六)变电站、高压线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七)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等;
(八)风景区、山林、绿地、公园、苗圃等;
(九)银行、停车场(库)、商场、影(剧)院、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十)建筑物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凉)台及在建建筑物施工现场。各镇(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可以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前款所列场所,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二、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期间以及中考、高考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三、在本市运输烟花爆竹应当依法经机关许可,并按照许可的路线运输。途经禁放区以内道路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不得停留。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放区内违规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广大市民、单位应当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全市党员干部、青年团员、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守、积极宣传禁燃禁放规定。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任何人都有权予以制止或通过110报警电话等方式举报。本通告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肥城市
20__年11月30日
春节不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父老乡亲们: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群众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县文明办倡议: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二、员干部带头。各级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影响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镇各部门以及社区、学校都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
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的父老乡亲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文明华县,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xx市xx中学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