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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去世房产证该如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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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亲去世过户房产:首先需要和母亲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将房屋的共有份额赠与给自己;其次需要其他全部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申明书;最后拿着这些证明材料去申请登记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父母过世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要先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过户到你名下,之后再过户到买方名下。你讲的公证是遗嘱公证吧,你可以与母亲、爷爷奶奶(如果健在的话)、兄弟姐妹一起持身份证、 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书、房产证等到房管局办理第一次过户,过户到你名下。也可以与上述亲属一起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再持 继承公证书 、身份证、房产证等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第二次过户就简单了,你与买方一起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就可以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父母过世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法律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所以,子女继承父母住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有了子女名义房产证,住房产权才属于子女所有,此时子女才可以处置该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要先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过户到你名下,之后再过户到买方名下。你讲的公证是遗嘱公证吧,你可以与母亲、爷爷奶奶(如果健在的话)、兄弟姐妹一起持身份证、 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书、房产证等到房管局办理第一次过户,过户到你名下。也可以与上述亲属一起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再持 继承公证书 、身份证、房产证等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第二次过户就简单了,你与买方一起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就可以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父母过世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2、然后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3、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4、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则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房产证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要先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过户到你名下,之后再过户到买方名下。你讲的公证是遗嘱公证吧,你可以与母亲、爷爷奶奶(如果健在的话)、兄弟姐妹一起持身份证、 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书、房产证等到房管局办理第一次过户,过户到你名下。也可以与上述亲属一起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再持 继承公证书 、身份证、房产证等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第二次过户就简单了,你与买方一起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就可以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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