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已被列入医保的27种罕见病如下:21-羟化酶缺乏症、肌萎缩侧索硬化、原发性肉碱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发育不良、法布雷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血友病、肝豆状核变性、遗传性血管性水肿、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亨廷顿舞蹈病、特发性心肌病、特发性低促性腺激素性性腺功能减退症、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特发性肺纤维化、卡尔曼综合征、多发性硬化、多系统萎缩、新生儿糖尿病、尼曼匹克病、帕金森病(青年型、早发型)、原发性联合免疫缺陷、重症先天性粒细胞缺乏症、谷固醇血症、脊髓性肌萎缩症、结节性硬化症、X-连锁无丙种球蛋白血症。我国1999年版出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提到了罕见病和治疗罕见病新药。2009年1月9日,《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实施,并将罕见病审批列入特殊审批范围。2000年我国地区颁布《罕见病防治及药物法》,患者使用的药物及维持生命所需的特殊营养品费用施行全额报销。目前国内还未正式出台相关的优惠。基因疾病是指自身先天性的基因遗传异常、基因突变,或者基因障碍所引起的疾病。基因病应该是医学术语的说法,说普通一点就是遗传性疾病,包括有单基因、多基因、染色体异常等疾病。罕见病就是发病率极低的疾病,也叫做孤儿病,具体的发病原因不明,多数是先天性的疾病。实际临床上将许多病发原因不明,没办法根治的疾病,包括衰老也都统称为基因病。大范围可分为单基因疾病与多基因疾病。单基因遗传病是指基因序列螺旋体中一对等位的基因发生突变,或者缺陷等情况诱发。多基因遗传病是指基因序列螺旋体中两对以上的等位基因发生变异和缺陷的疾病,这类疾病的遗传因素大部分受母体内环境和外环境的影响。罕见基因病有很多种类型,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如:多指、并指、软骨发育不全。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如:镰刀型细胞贫血症、白化病、先天性聋哑、苯丙酮尿症。基因位于性染色体上,所以遗传总是和性别相关联,叫做伴性遗传。伴X显性遗传病,如:抗维生素D佝偻症、钟摆型眼球震颤症。伴x隐性遗传病,如:色盲、血友病、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血管瘤。伴Y遗传病,如:外耳道多毛症。线粒体病:致病基因在细胞质中,只有母亲遗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保险责任是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的,不同的合同条款会对具体的保险责任进行规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涵盖罕见疾病,则可以理赔。但如果没有具体规定,则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限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费用的支付方式等内容。2.《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支付保险金。3.《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订立后,除有相反证据外,应当以保险单、保险单注销凭证或者其他书面证明为准。4.《保险法》第二十: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公平合理、明确易懂。5.《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限额等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保险合同无效。根据以上法律依据,重疾险的保险责任是需要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如果没有具体规定,则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因此,投保前应该仔细阅读重疾险的保险条款,了解具体的保险责任和理赔范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保障范围由保险公司自主定制,不受法律规定。但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列出覆盖的疾病种类和标准,避免因含糊不清而引发争议。若合同中未涵盖罕见疾病,保险公司也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告知投保人,避免误导。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条:保险产品应当明确保险责任、保险费用、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标准等内容。2.《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应当依法订立保险合同,明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人的义务。3.《保险法》第三十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4.《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可能性。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和公序良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因保险公司和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仔细查看产品条款和保险合同。通常情况下,重疾险会覆盖比较常见的严重疾病,如癌症、冠心病、脑中风等,但并不一定覆盖所有的严重疾病。法律依据:《保险法》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和保险费率,并应当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事项。《重大疾病保险规定》 第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疾病范围内承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具体保障范围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包括罕见病,则重疾险将会对罕见病进行赔付,反之则不赔付。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应当明确具体的重大疾病范围。3. 《保险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单、条款等方式规定免除承担的保险责任,或者约定对保险人的责任有抵销、免除、减轻等特殊安排。4. 《医疗保险条例》第十规定,医疗保险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支付,其中包括罕见病的治疗费用。综上所述,重疾险是否包括罕见病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来确定。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单、条款等方式规定免除承担的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包括罕见病,则重疾险将会对罕见病进行赔付。